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0月8日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而从严治党,要靠教育,也靠制度。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
“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新形势下,国内外情况复杂,党员队伍中存在着精神缺钙等理想信念问题,立场混乱的为民宗旨问题,贪污腐化等用权修身突出问题;加上党所面临的形势和承担的历史使命(双一百目标),因此党的现实选择只有加强当的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
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二者辩证关系
(一)柔性的思想教育是制度有效执行的推进剂。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是个终生课题,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使党员对优良思想作风的认识由感性到理性,并付诸自觉践行。
(二)刚性的制度执行是思想教育的重要方式。
在实际中,理想与欲望始终处于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背离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在大是大非中站不住脚,守不住底线,这说明依靠单纯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并不能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仅靠自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依靠集体理性——制度机制,对党员实施监控、约束,对其错误思想和行为进行及时的提醒和警示。
(三)思想和制度统一于党性、觉悟和作风,思想与制度必须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从严治党过程中主要是要处理好坚定理想信念与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关系。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我们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实行的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各个市场主体来说,我们必须用必要的经济利益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用法律、纪律、道德、理想来规范人们的言行,防止方方面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侵蚀。这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三、提升自律,强化外在约束,建设优良党内政治生态
(一)提升自律,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由此看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尤为重要。
1、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首先要有自律意识,就是善恶分明、公私分明,增强自我约束,管得住心中的“猛虎”。人皆有七情六欲,贪欲是人心中的“猛虎”,也是不少党员干部被腐蚀的主要突破口。不少党员干部觉得拿手中的公权办些私事、利己事无可厚非,然而“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腐败思想就从这些方面趁虚而入,生根发芽。“一心可丧邦,一心可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越是善恶不分、公私混淆、界限模糊的人,越容易被腐蚀渗透。对于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我们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观察力,只有分得清善恶、辨得出真伪,自觉将贪欲关进笼子里,才能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分得清善恶真伪,不求一己之私利,就不会被轻易腐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坚持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就不会轻易被糖衣炮弹所蛀蚀;有刚性的原则和约束,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就不会轻易触碰心中的那根弦。不因蝇头小利而短视,不被权钱财物所诱惑,不为声色犬马所困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才是一个共产党员思想上最大的“避雷针”和“防火墙”。
2、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其次要有自省意识,就是“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对金钱贪易为金钱奴,对美色贪易为美色困,对权势贪易为权力囚,古今中外不少鲜活的事例殷鉴不远,有多少人因为贪欲锒铛入狱,又有多少人因为贪婪身败名裂,由此可见,贪欲危害极大。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并且“吾日三省吾身”,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警觉性。明昌坤有言:“世情宜淡,立志贵刚。刚则欲不能出,淡则欲念不起” ;孔子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只有胸怀坦荡、无欲无求,将“富贵”视为“浮云”,对“名利”等闲视之,才能不为贪欲所害。唐代诗人白居易说:“今我何其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封建官吏尚能如此自省,我们更应感到惭愧,不断勉励和鞭策自己,始终以先进为榜样,以贪官为警戒,日日为心灵除草、时时给灵魂除锈,在与先进模范的对比参照中自愧、自励,在思考腐化堕落分子的凄惨结局中自察、自省。
3、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还要有自警意识,就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腐败分子将毫无立锥之地。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提高自警意识,对手中之权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权力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每个人的头顶,你享受它带来的权威和利益的同时,也避免不了它所带来的风险。只有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才能将达摩克利斯之剑握在手中,为人民谋福利。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们应始终警醒: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的,如果我们不敬畏手中的权力、善用手中的权力,也必将受到权力的惩罚。行使权力,就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切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秉公用权、谨慎用权。“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滥用权力,无视党纪国法,必将堕入腐败的深渊。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才是对权力行使的正确态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给权力套上“紧箍咒”,才是对权力运行的最好注解。
(二)强化外在约束,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
从严治党,除了党员自身要提升党性修养,加强自律意外,还必须完善制度,进行强有力的外在约束,这种约束包括了法律和党纪党规。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敬畏法治,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应率先信仰法治,坚持依法治国理政,引领社会崇尚和信仰法律,用实际行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马克思曾经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法律滞后是全世界面对的普遍性难题,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2、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的制度机制。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经实践检验的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将民主集中制实施的过程、程序、范围制度化,严格执行程序,落实广大官兵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制度上杜绝长官意志、个人说了算,合理划分权力,在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意识和本领。
3、坚持和完善考核奖惩和监督检查的制度机制。监督检查的制度机制具有警示、清腐、预防和教育功能。考核奖惩对于弘扬清风正气、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机制,赏罚分明,使受奖者能得之无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被罚者口服心服,起到警示告诫作用。大力宣扬奖励那些带头践行宗旨、带头爱岗敬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认清腐败的极大危害,真正把权力用在为官兵服务、为基层服务上。
4、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克服特权思想。法律事关国家秩序,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深刻道理是不言而喻的。正如每一颗水滴会反射太阳的光,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会折射出公平正义的光辉,每一个判例都可能为公众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块基石,而每一次失误也都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权力运行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时,人们注重的不是写在纸上的法律,而是权力运行的实际规则。不管法律规定得有多么完备,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们就会信奉强权而不信法律。执法者如果奉行“权大于法”和“以言代法”的思维,人们就不会相信法律;如果养成“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的习惯,人们就会抛弃法律。领导干部特别是执法、司法、检察机关人员,必须慎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把权力严格控制在法律的轨道上,克服特权思想,杜绝特权现象,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