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二级单位:
为支持我校优秀社会科学著作出版,更好地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发挥专著在高层次科研项目和成果中的培育作用,根据《南华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1〕9号)和《南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南华科发[2014]0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学术专著予以资助。现将有关2016年度出版专著资助申报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 专著已于2016年申请并获得资助立项。(见附件1“南华大学2016年专著(社科类)出版资助立项名单”)
2. 专著已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且标注有“本书由南华大学资助出版”字样。
3. 我校在职人员为第一著作者,南华大学为第一著作单位。
4. 专著在本研究领域中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及学术价值。
5. 无著作权争议,无违背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内容。
6. 拟资助的作者应主持过与专著内容相关的一个省级以上(含省级)或二个市厅级的科研项目,且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不少于6篇。
7. 教科书、教学参考书、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科普读物、工具书、音像作品、电子出版物、文学作品、艺术创作及其它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范畴的著作,不属于学校资助和奖励的范围。
8. 申请者3年内只允许申请一次出版资助。
二、 申报办法
1. 作者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
2. 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的专著及资助额度。
三、申请者提交材料
1. 填写南华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社科类)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申请表需经相关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并附专著三本,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综合科。
2. 出版合同复印件一份,出版费发票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9日。
五、人文社科处联系人:谭文丽(电话:8281891)
人文社科处
201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