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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6月教育厅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集中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21  来源: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类20176月集中结题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结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未结题的项目,2016年立项的项目不得申请结题。   

 2、网上填报: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须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并扫描上传成果附件。  

3、结题材料从系统导出(1式1份,装订成一本),(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另需提供“成果简介”1份)。具体内容包括: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2)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3)成果简介,包括:项目所取得成果的简要介绍;  

   4)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4、学校推荐。按照结题的要求,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请项目负责人聘请相关领域的35名专家,其中本校专家所占比例不超过1/3,对结题材料进行审议,并签署专家意见。  

通过学校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在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结题信息,同时将签署了专家意见和学校意见的那一页电子图片贴在结题报告对应的位置中,然后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到系统对应的附件中。  

5、教育厅审核。由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6、结题材料于纸质版一式一份(一人一档案袋,档案袋正面贴结题申请书封面)627号前上交到人文社科处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由学院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加盖原件已核章及学院公章  

7、有关要求及安排: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结题专家评议工作,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2)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左右。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不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8、注意事项  

1)在系统中上传成果附件。  

2)成果附件必须标注。  

3)论文需正式刊出,录用通知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4)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第一作者成果。  

5)录入论文时,需选择对应的“收录情况”。   

6)未进入CNKI数据库的国内期刊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7)成果附件不要超过2M  

8)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完成好本次结题验收任务。  

 联系人:周才政        

 联系人:8281891                         

                                                       人文社科处  

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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