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院党发〔2014〕1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根据中央、湖南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成如下: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何小英
副组长:肖宗志 高征难
成 员: 李晓衡 朱忠祥 肖祥敏 邹祝英
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黄秋生
副组长:李忆华
成 员: 闫寒英 朱芊 王向志 刘慧玲 谭丽娟 陈章
曾建国 张华 唐圆梦 张俊波 王妮
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办 公 室主任:何小英(兼) 联系电话:0734—8281549
办公室副主任:邹祝英 联系电话:0734—8282713。
马克思主义院党总支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