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南华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南华校发【2017】33号)文件要求,非教学单位兼任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明确学科和教学科研业务的学院归属,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学科平台建设工作业绩计入归属学院,同时在该学院获取相应的教学、科研、学科平台建设奖励绩效工资和综合奖励绩效工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范围
非教学单位指教学学院(包括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核资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理学院、医学院、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语言文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等)之外的校本部所有其他二级单位。
二、人员范围
非教学单位兼任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相关要求
请各非教学单位填写《南华大学非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归属学科填报表》,于2017年10月27日17:00前报送人力资源处。纸质版需单位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人力资源处聘用与考核科,电子版通过办公邮箱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张淑芳,联系电话:8578118。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7年10月23日